中国健美协会关于印发“迈宝赫杯”2016年中国健身冠军赛 暨健美公开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迈宝赫杯”2016年中国健身冠军赛暨健美公开赛将于7月12日至16日在四川省成都市世纪城国际会展中心举行。现将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报名表
2.参赛保证书
中国健美协会
2016年5月7日
抄 送:四川省健美健美操协会、四川省健身协会
“迈宝赫杯”2016年中国健身冠军赛暨健美公开赛
竞赛规程
一、比赛名称
2016年中国健身冠军赛暨健美公开赛
二、比赛日期和地点
2016年7月12日至16日在四川省成都市世纪城国际会展中心举行。7月12日报到,13日召开组委会、技术会议,称量体重、丈量身高14日至16日比赛,17日离会。
三、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中国健美协会
四、承办单位
四川省健美健美操协会、四川省健身协会、成都艾文派思会展有限公司、四川中健亿科健身服务有限公司
五、独家冠名
迈宝赫健身器材有限公司
六、协办单位
成都大学体育学院
七、参赛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行业体协健美健身协会、健美健身俱乐部、大专院校、体育院系及个人。
八、比赛项目、分组及年龄规定
(一)比赛项目
1.男子健美;
2.男子健体(Men’s Physique);
3.健身小姐(Fitness);
4.女子比基尼健身(Bikini fitness);
5.女子形体健身(Bodyfitness)。
(二)健美项目按体重分组、其他项目按身高分组
男子健美设古典健美和传统健美
1、古典健美(Classic Bodybuliding):
按身高、体重划分为5个级别:
身高168cm(含) 以下,体重(kg)≤【身高(cm)-100】+0(kg);
身高168cm~171cm(含),体重(kg)≤【身高(cm)-100】+2(kg);
身高171cm~175cm(含),体重(kg)≤【身高(cm)-100】+4(kg);
身高175cm~180cm(含),体重(kg)≤【身高(cm)-100】+6(kg);
身高180cm以上,体重(kg)≤【身高(cm)-100】+8 (kg)。
2、传统健美(Bodybuliding)
按体重划分6个级别
60公斤级、70公斤级、80公斤级、90公斤级、90公斤级以上
3、参加男子古典健美和传统健美总决赛的运动员分别在各级别前三名中产生。
男子健体设5个组别:
1.男子健体A组身高在173CM以下(含173CM);
2.男子健体B组身高在173.01至178CM(含178CM);
3.男子健体C组身高在178CM以上;
4.高校男子健体A组身高在175CM(含)以下;
5.高校男子健体B组身高在175CM以上;
6.参加男子健体总决赛的运动员在男子健体各级别前三名中产生
健身小姐设2个组别:
1.A组身高在163CM以下;
2.B组身高在163CM以上;
女子比基尼设5个组别:
1.女子比基尼A组身高在163(含)以下;
2.女子比基尼B组身高在163.01至166CM(含);
3.女子比基尼C组身高在166.01至169CM(含);
4.女子比基尼D组身高在169CM以上;
5.高校女子比基尼组;
6.女子比基尼总决赛在女子比基尼各组别前三名中产生。
女子形体健身设为2个组别:
A组身高在163CM(含)以下;
B组身高在163CM以上。
(三)年龄规定
年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均可报名参赛。
九、比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健美协会2015年《健美健身竞赛规则》。
(二)可接受团队和个人报名,运动员跨队报名无效。
(三)健身小姐比赛按以下方式进行:
1.预赛进行形体比赛;
2.半决赛进行形体、运动特长比赛;
3.决赛进行形体、运动特长(90秒)比赛。
(四)女子比基尼比赛按以下方式进行:
1.预赛穿自选比基尼进行形体展示;
2.决赛穿自选比基尼进行规定路线行走和形体展示。
(五)男子健体比赛按以下方式进行:
1.预赛穿非紧身黑色齐膝短裤进行形体展示;
2.半决赛、决赛穿非紧身自选色齐膝短裤进行形体展示。
(六)女子形体健身比赛按以下方式进行:
1.预赛穿黑色比基尼进行形体展示;
2.半决赛、决赛穿自选比基尼进行形体展示。
(七)丈量身高和检录时对运动员的比赛服装、鞋、道具进行检查,不符合规定不允许参赛。
(八)报名后不参加比赛者须于赛前10日告知主、承办单位,运动员更换比赛项目可在赛前技术会议上提出申请。
十、参加办法
(一)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不限。运动员不能兼任领队和教练和兼项参赛。
(二)参赛人员须自带一张1寸彩照于报到时进行个人注册,成为中国健美协会注册运动员方可参赛。注册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内可参加中国健美协会举办的全国、国际性比赛。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在丈量身高时交验注册证,无注册证不得参加比赛。
(四)各参赛单位自行办理比赛期间伤病意外事故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及在比赛期间可能发生的伤病),自行承担可能发生的医疗费用。
(五)参赛队需按时报到和参加赛前有关会议,无故缺席者视为放弃参赛。
(六)各队参加计团体总分的运动员人数不限。
(七)各组比赛不足3人可进行表演展示,可参加特别奖评选,但不录取名次。
(八)高校组和其他组别不可兼报。
十一、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参加单位可登录中国健美协会官网下载《报名表》附件1,按要求打印后,加盖参赛单位印章,于6月25日前(以邮戳为准)邮寄或传真到中国健美协会和四川省健身协会。
中国健美协会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9号231室,邮政编码:100763,联系人:刘蔚,电话:010-87182319,传真:010-67133577,邮箱地址:cbba_cn@126.com。
四川省健身协会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二仙桥东三段一号成都理工大学健身中心,邮政编码:610000,联系人:杨建平,电话:18599990017。
(二)请参赛人员将参赛自选音乐以MP3格式发送至中国健美协会邮箱(cbba_cn@126.com),并注明姓名、性别、单位及参赛项目。
(三)报到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世纪城国际会展中心,联系人:四川省健身协会办公室杨建平,电话:18599990017。
(四)请各参赛队提前3天将到达赛区的日期和时间通知承办单位。
十二、不详之处可登陆中国健美协会http://www.cbba.net.cn/官网或CBBA中国健身展官网www.cfe-cbba.com。
十三、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团体录取前8名。团体总分根据各队运动员在各项组比赛中的前8名成绩按9、7、6、5、4、3、2、1计算,即获第1名者计9分,第2名计7分,依此类推。如得分相同,以获得第1名多的队名次列前。再相同,以获得第2名多的队名次列前,依此类推。
(二)获得各项(组)比赛前10名和特别奖的运动员颁发证书,获得前3名运动员颁发奖牌、证书。
(三)获得团体前8名的队伍颁发牌匾或奖杯。
(四)男子健美、男子古典健美、男子健体、女子比基尼各级别前三名、高校组冠军参加项目总决赛,总决赛分别取前8名颁发证书和奖金。
奖金如下表:
奖金项目 |
第1名 |
第2名 |
第3名 |
第4名 |
第5名 |
第6名 |
第7名 |
第8名 |
|
1 |
男子健美总决赛 |
20000元 |
10000元 |
8000元 |
6000元 |
4000元 |
3000元 |
3000元 |
3000元 |
2 |
女子比基尼总决赛 |
20000元 |
10000元 |
8000元 |
6000元 |
4000元 |
3000元 |
3000元 |
3000元 |
3 |
男子健体总决赛 |
20000元 |
10000元 |
8000元 |
6000元 |
4000元 |
3000元 |
3000元 |
3000元 |
4 |
男子古典健美总决赛 |
20000元 |
10000元 |
8000元 |
6000元 |
4000元 |
3000元 |
3000元 |
3000元 |
(五)各项比赛设特别奖各1名:男子健美设“最佳小腿奖”、古典健美设“最佳腹肌奖”;健身小姐比赛设“最佳表演奖”;女子比基尼健身比赛设“最佳风彩奖”、男子健体比赛设“最佳风度奖”;女子形体健身比赛设“最佳形体奖”。
(六)各项比赛中取得优胜的选手,可根据中国健美协会的年度参赛计划,代表国家参加下一年度亚洲健美健身锦标赛。
(七)获得各项冠军的运动员,可经培训获得中国健美协会独立培训师称号,开展中国健美协会专业健身教练培训业务。也可优先参加中国健美协会专业健身教练及国际私人教练培训班,入选中国全明星健身健美队参加全国巡演活动。
十四、费用
(一)参赛单位及代表队的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二)比赛中冠企业名称的队伍,须在报到时向承办单位交纳500元人民币广告宣传费(仅限秩序册、成绩册中对企业名称的宣传。其他涉及对企业名称的宣传,如现场横幅、旗,舞台上运动着装
等都必须遵守主办单位相关规定)。报到时交纳宣传费的单位,承办单位只能保证企业名称在成绩册中出现。
十五、药物违规防范检查和处罚办法
(一)各参赛队要分别与运动员签署防范药物违规责任书,提前做好兴奋剂防范工作,建立防范药物违规机制。
(二)在比赛过程中国家体育总局兴奋剂检测中心将对运动员进行违禁药物抽样检查,违者按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体育运动中兴奋剂管制通则〉的通知》的规定处罚。
十六、其他
(一)中国健美协会及其合作伙伴有权使用运动员的竞赛图片和视频进行旨在促进健身健美运动发展的各项活动。
(二)裁判员由中国健美协会指派,不足人员由承办单位补充。
十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八、本规程的解释权归属中国健美协会。